绍兴上虞区汤浦镇霞越村产业园配套项目一地块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霞越村,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林地、南至村道、西至农用地、北至下漳溪,用地面积2652m2,用地性质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下的07居住用地070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中心点经纬度:E 120.764529°,N29.874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共布设了3个土壤柱状样点,同时引用绍兴上虞区汤浦镇霞越村物业用房及周边配套提升项目二地块的对照点数据(位于本地块上游560m处,同期采样),共送检了10个土壤样品(地块内柱状样9个,平行样1个),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45项基本项目)”及石油烃(C10-C40)、锌;共布设3个地下水点,同时引用绍兴上虞区汤浦镇霞越村物业用房及周边配套提升项目二地块的对照点数据(对照的位于上游560米农用地),由于地下水对照点受地质条件影响,未能采集到地下水对照点样品,共采集送样4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3个,平行样1个),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常规指标以及增测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除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等标准限值,考虑本地块地下水不做饮用水开发,超标指标为感官性状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及敏感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结束初步调查,无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