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孝丰镇下汤村文化礼堂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孝丰镇下汤村,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道路、南至村居民区、西至空地、北至空地,面积3195m2,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代码:0704),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下的07居住用地,中心点经纬度:E 119.502517°,N30.561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0个土壤点,同时设置1个地块外对照点,共送检了35个土壤样品(地块内28个,对照点3个,平行样4个),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45项基本项目)”及锌、总铬、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共设4个地下水点,1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送样6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4个,对照点1个,平行样1个),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常规指标以及GB36600-2018中对应45项必测指标,同时增测总铬、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受检样品除氨氮、肉眼可见物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等标准限值,氨氮超标点位位于地下水对照点,地块内仅有少量泥沙检出,考虑本地块地下水不做饮用水开发,检出少量泥沙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地下水超标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及敏感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结束初步调查,无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本报告仅针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时土壤环境质量作出评价,不作为后期项目建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