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昌硕街道2023-17地块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余墩社区,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经五路、南至胜利东路、西至宇诚旺庄住宅、北至芜园东路,地块用地面积为66689m2,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中心点经纬度:E 119.709295°、N 30.635655°,用地变更属于甲类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设11个土壤柱状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2个底泥沉积物点,钻孔深度为6m,其中S8点位因底部钻至基岩层(深度为4.5m),同时在山体区域新增10个快筛点进行初步筛查。现场采样过程中,共计送检49个土壤柱状样样品(包含对照点4个土壤样品,5个土壤平行样品),3个底泥沉积物样品(包含1个底泥沉积物平行样品),检测了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45项基本项目)”、锌、总铬、石油烃(C10-C40)指标;调查地块内设4个地下水点,1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送检6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检测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对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土壤基本项目45项以及总铬、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底泥)底泥样品中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除氨氮、浊度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等标准限值,本地块地下水不做开发利用,氨氮、浊度指标没有暴露途径,因此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
本地块可以结束初步调查,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满足居住用地开发相关要求,可为后续开发利用提供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