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博物院二期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长命村,调查地块由东西两个区块组成,中间间隔河道,分别是西侧地块一、东侧地块二,地块一的四至范围:东至绿化公园、南至上高线(道路)、西至道路、北至良渚绿道,地块二的四至范围:东至道路、南至上高线(道路)、西至绿化公园、北至良渚绿道。根据调查地块规划资料,西侧地块一面积为21413m2、东侧地块二为17094m2,调查地块总面积为38507m2,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文件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结合浙环发〔2024〕47号文件本调查地块属于敏感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含2次采样)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除色度(度)、浊度(NTU)、肉眼可见物、氨氮、锰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等标准限值,考虑本地块地下水不做饮用水开发,锰虽然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但没有暴露途径,而氨氮属于非毒理性指标,因此地下水超标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
本地块可以结束初步调查,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满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A2))开发相关需求,可为后续开发利用提供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