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描述
海宁市黄湾镇骑行JOYLAND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尖山社区,根据本地块规划资料,四至范围为:东至腾飞路,南至育才路,北至山体,西至村道,地块面积为2416m2,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下的07居住用地。
根据历史情况调研、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本次调查地块主要为农用地、村委办公楼和家庭作坊,现为拆迁空地。现场空气良好,未发现其他异常固废、垃圾等倾倒,无油渍渗漏情况,地块内无地下雨水管网;地块外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农居房。地块内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无填埋等情况,无异常气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村委办公楼和家庭作坊,农用地使用期间为周边零散农户种植蔬菜,未进行大规模的集体种植,相对对本地块污染影响较小;因此主要考虑两家家庭作坊百万阳光热水器厂和建业包装厂的使用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的可能性。
百万阳光热水器厂厂房主要生产太阳能热水器,于2009年投产,2016年搬离。根据人员访谈所获取的信息,该厂房内只进行原材料的存储和组装,不进行其他生产活动,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较小。在产品装配时可能有机油润滑油跑冒滴漏,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主要考虑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建业包装厂为生产纸箱的家庭作坊,生产产品为瓦楞纸箱,使用淀粉制胶黏剂进行粘合,不进行印刷、喷涂等表面处理。由于建业包装生产规模较小,且生产过程中使用淀粉制胶黏剂进行粘合,不进行印刷、喷涂等表面处理,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较小。在生产时使用的机械可能有机油润滑油跑冒滴漏的情况发生,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主要考虑的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历史调查、人员访谈结合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紧邻周边历史上主要是农居房、农用地,目前现状是农居房、农用地等,地块周边东北侧约300m处,2009年~2016年曾经存在过一家家庭作坊,可能对本次调查地块造成影响。
通过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东北侧的家庭作坊主要为金属机加工作坊,进行一些金属原件的制造,主要生产工艺为金属的切割、焊接,不存在喷漆,酸洗等表面处理工艺。由于此处家庭作坊距离调查地块较远,且重金属颗粒较重,容易沉降于厂房内部,扩散到调查地块内部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此处家庭作坊对本次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不大。
(4)土壤及地下水等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点,1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现场采样过程中,共计送检18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土壤平行样品),检测了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指标;调查地块内设3个地下水点,1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检测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以及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指标。
(5)评价标准
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文件,本地块属于敏感用地,因此本调查项目土壤检测的指标将优先选用地标(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国标(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
本地块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6)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地块内土壤检测指标检测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DB33 / 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除色度、浊度、氨氮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IV类标准,其余指标符合IV类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浊度指标在所有点位均存在超标情况,超标原因很可能是由于土层中细微颗粒物进入地下水监测井内导致浊度深高。色度在W2、W3点位超标,但在对照点检出值也较高,可能是地块所在区域的普遍现象。浊度、色度为感官性指标,对人体无害。
W2点位氨氮检出值超标,该点位历史上为百万阳光装配车间区域,历史上未进行过养殖活动。可能是因为地块历史上家庭作坊内工人生活污水的排放有关,导致该点位地下水氨氮检出值较高;
地块内超标指标均有合理来源,且对人体危害较小,考虑到本地块的地下水不作开发利用,地块内超标指标也无相关暴露途径,因此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
(7)结论
综上本地块可以结束初步调查,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满足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开发相关要求,可为后续开发利用提供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