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灵芝路北侧、递铺路东侧一、二号地块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递铺社区,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递浦港步行道、南至住宅小区、西至递浦北路、北至石佛路,面积76293m2,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中心点经纬度:E 119.68839°,N30.644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由于地块已是建成住宅小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共布设了6个土壤柱状样点,10个表层土壤样点,同时引用《昌硕街道灵芝西路北侧、递铺中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023年10月)、《安吉县灵芝路北侧、递铺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024年2月)的对照点数据,共送检了39个土壤样品(地块内柱状样24个,表层土壤样10个,平行样5个),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45项基本项目)”及石油烃(C10-C40)、氟化物、锌、总铬;共布设3个地下水点,同时引用《昌硕街道灵芝西路北侧、递铺中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023年10月)、《安吉县灵芝路北侧、递铺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024年2月)的对照点数据,共采集送样4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3个,平行样1个),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常规指标以及GB36600-2018中对应45项必测指标,同时增测石油烃(C10-C40)、总铬。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除浊度、色度、氨氮、锰、铁、肉眼可见物指标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等标准限值,考虑本地块地下水不做饮用水开发,超标指标对人体没有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及敏感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结束初步调查,无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