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信息公示

鉴于《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规划(修编)》进行了部分调整,目前已完成《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修订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对征求意见稿再次公示,面向社会征集与本规划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网上下载报告全本(征求意见稿)网址:

https://pan.baidu.com/s/1YTb-usVF0PelVgXwKNxDPg

提取码: q94x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本规划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对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④其他的相关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上下载公众意见表网址:

https://pan.baidu.com/s/1LxIYUV3Vpca7FzM8r3lc_Q

提取码:hegj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实名反馈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西路 4313号       邮编:31203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5-84118665

2、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好运街858号   邮编:311112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71-26257664

电子邮箱:44677507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信息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6年6月12日~6月26日。

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