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分别于2024年8月、2024年9月开展了两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工作。现由于《报告书》根据规划调整进行了相应修改(主要为评价基准年由2023年变更为2024年),故对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再次进行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北至京杭大运河,南至星光街,东至京杭运河二通道,西至超山风景区-09省道,面积为76.9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4年-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4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功能定位:围绕“未来智造城、都市活力核”目标愿景,打造融杭接沪新枢纽、未来智造新平台、品质城区新样板。
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三片、一带双轴”的整体空间结构。一心:东湖新城中心。三片:根据现有产业集聚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形成2个产业片区(高端装备产业示范片、生物医药产业片)、1个居住片区(南部的居住配套片),互相联动。一带:运河生态文化带。双轴:城市中轴、区域联动发展轴。
产业体系:规划形成“4+1”产业体系,突出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产业体现差别化指引政策。“4”为四大主导产业,分别为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绿色能源、高附加值家纺服装产业。其中三大战略新兴产业为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绿色能源产业,传统提升产业为家纺服装产业。“1”为现代服务业,重点突破发展新型培训、信息和科技服务、智慧供应链、新媒体营销等产业。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1、规划实施后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分析,规划实施后,在切实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开发区内企业主要废气污染源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叠加现状背景值并考虑区域道路交通削减源后,评价区域内各类常规、特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预测值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或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值小于-20%),区域环境质量整体得到改善。因此,规划实施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目前开发区内污水主要排至临平净水厂处理,尾水排放钱塘江;另有西北片部分污水纳入塘栖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京杭运河。待临平第二净水厂(一期)建成后,西北片污水仍纳入塘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运河,其余片区污水则依托临平净水厂和临平第二净水厂共同处理,尾水均排入钱塘江。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在稳步推进临平第二净水厂建设进度,同时加强区域各污水系统之间互联互通的前提下,本次规划实施后,预计规划所在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可以满足开发区规划近期、远期废水处理需求,规划区域内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纳管排放可行,且不会对纳污水体及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规划实施后,开发区内各企业废水泄漏基本可控,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开发区内企业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地下水监测计划做好规划区的地下水监测工作,可有效控制规划区域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则区内企业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且各自有一系列的干扰半径和防护距离。为确保噪声功能区达标,入驻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应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此外,应加强交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城区和居住区内严禁鸣笛。只要按照规划要求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噪声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5)固体废物:规划实施后,开发区内产生的各类固废应按有关要求,结合废物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安全储存,采取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企业自行负责将厂内危险废物送往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控制,对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区内企业必须加强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废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同时加强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减少固废堆存量。在加强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开发区内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规划实施后,在开发区内各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前提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开发区在后期管理中应加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形成监测、评价、开发利用保护、监督管理相对协调的综合管理体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修复并降低因企业运营对区域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
(7)生态环境:开发区现状开发程度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除开发未利用的建设用地外,还将对部分已建设用地进行优化调整。规划建设可能完全改变局部用地的土地利用类型,临时性或永久性侵占将改变土地原有的生态服务功能,由此对区域陆域生态、水域生态及景观格局等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较为有限。同时,通过明确生态空间清单及管控要求,规划实施不会对超山风景名胜区、古运河—丁山湖湿地等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8)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开发区内部分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储存及使用,具有潜在危险性。通过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科学制定多级应急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措施,能够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一旦发生事故,依托企业自身及开发区管委会等多方协作,能够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2、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严格项目准入,加强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优化企业废水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加强废水排放长效监控。强化企业内部废水管理,推动废水综合利用与节水措施。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效率,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各种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
(5)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加强企业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建设。
(6)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做好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控。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开发区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廊道及生态节点规划,落实各级生态保护要求,减少对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影响。
(8)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对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响应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与管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综合分析,《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在规划目标、发展定位、产业布局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总体协调,符合大环境背景要求,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能够满足区域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前提下,其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2026年5月8日~5月20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事先预约查阅纸质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对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④其他的相关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按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附表)。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东路2号 邮编:311100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71-8902088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好运街858号百诺环境数智大厦 邮编:311112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8868710660
电子邮箱:360528816@qq.com
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