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孝丰镇2025-19地块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道路、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道路,地块用地面积为12745m2,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

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了解,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毛竹、松树和茶叶。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未发现外来工业固废倾倒填埋情况,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生过污染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以及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工作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湖环发〔2025〕10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用地规划调整为农村宅基地,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7居住用地下的0703农村宅基地,地块属于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工作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湖环发〔2025〕10号)中甲类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查阅调查地块相关的历史资料以及对委托单位、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周边居民等相关人员的访问,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企业存在,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因此,地块内无污染源。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和地表水等,现状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企业存在,无明显污染状况。因此,地块周边无污染源。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和污染物识别,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同时本次调查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快筛,结果显示本次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快筛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无异常,且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综上所述,安吉县孝丰镇2025-19地块满足农村宅基地相关要求,本次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