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源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海宁市源远物资有限公司助剂分公司,2005年5月搬迁至海宁市经编产业园区经编二路32号,租赁海宁美力针织有限公司部分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印染化工原料、染料、纺织印染助剂生产,全厂审批产能为年产680t染化助剂、1000t还原清洗剂、10000t高性能表面活性剂烷基糖苷(APG)。根据嘉兴市2025年3月27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海宁源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土壤重点监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二)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前款规定的义务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

海宁源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等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本企业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计划,编制了《海宁源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相关监测,编制了《海宁源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并将相关报告提交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