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描述
南融安置房二期工程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永西村,地块东至星河南路,南至星河南路,西至永中路,北至农用地,地块总面积为 41802m2。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了解,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河流、居民房和少量存放仓库,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污染事故,地块内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根据地块规划文件,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住宅用地(R21),对应浙环发〔2021〕21 号文中甲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调查、现场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了解,地块内历史主要为农用地、河流、居民房和少量存放仓库,其中农用地不涉及规模化种植,使用氮磷肥或有机肥等,不使用河道底泥作为肥料,地块历史农药残留可能性较小,因此本次调查不考虑农药对本地块的影响;2003 年后主要为居民房和河流,农用地逐渐减少,居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经由化粪池处理,因此居民生活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2010 年至 2017 年,地块内存在服装、服饰存放仓库,未涉及其它生产活动,因此仓库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2023 年建筑物全部拆除,目前地块内为空地。综上所述,地块内无明显污染源。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地块区域历史资料、卫星影像图和人员访谈获知,调查地块外历史存在余杭市杭星塑胶有限公司、乔司小学永西校区、乔司永西幼儿园、精工油墨(杭州)有限公司厂区、杭州名凯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好乐家私有限公司、余燃燃气永西供应站、临平区梧桐树幼儿园、中国石化临平东宙加油站。其中可能对地块产生影响的包括余杭市杭星塑胶有限公司、精工油墨(杭州)有限公司厂区、杭州名凯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临平东宙加油站。目前地块内及地块外东北侧建筑物拆除,为空地,地块西侧较近区域的企业均已搬迁或注销。
(4)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 10 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 2 个对照点(分别位于调查地块西北侧约 280m 处,调查地块东南侧约 230m 处),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 54 个(含 6 个平行样品);地块内共布设3 个底泥采样点,共采集并送检底泥样品 4 个(含 1 个平行样);地块内共布设 4 个地下水采样井,地块外 2 个对照点(分别位于调查地块西北侧约 280m 处,调查地块东南侧约 230m 处),共采集并送检地下水样品 7 个(含 1 个平行样品);地块内共布设 3 个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并送检地表水样品 4 个(含 1 个平行样品)。
本次调查土壤/底泥检测项目共 56 项(pH 值、土壤基本项目 45 项、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环己酮、异佛尔酮、丁酮、氟化物、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地下水检测项目共 76 项(地下水常规及重金属指标 29 项、挥发性有机物 27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 11项、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环己酮、异佛尔酮、丁酮、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地表水检测项目共 18 项(pH 值,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硫化物、氯化物、氰化物、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铅、石油类、LAS、挥发酚)。
(5)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住宅用地(R21),属于甲类用地(敏感用地),本次检测指标将参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 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于未在上述文件里的指标,甲基叔丁基醚参照《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环己酮参考《美国 EPA 通用筛选值》、异佛尔酮参考《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403/T67-2020)、丁酮参考《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13/T5216-2022)。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V 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之外的指标,可以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甲基叔丁基醚、环己酮、异佛尔酮、丁酮、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氯甲烷参考《美国 EPA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地表水质量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进行评价。
(6)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对照点土壤/底泥检测结果和地块内各点位土壤/底泥样品中可检出项目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甲基叔丁基醚低于《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标准值、环己酮低于美国 EPA 通用筛选值、异佛尔酮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403/T67-2020)、丁酮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13/T5216-2022)中标准,地块内土壤/底泥环境质量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地下水检出项目中除浊度外,其余检出项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IV 类水质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低于沪环土〔2020〕62 号附件 5 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氯甲烷满足美国 EPA 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地表水检出项目中除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外,其余检出项检测结果均低于《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限值。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为非饮用水源,后期规划为住宅用地(R21),地下水不会被开采使用。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现状污染风险可接受,后续无需针对地下水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7)结论
南融安置房二期工程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初步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地块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