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昌硕街道2023-5地块位于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余墩社区,地块四至范围:北至天山坞小区,东至绕城东路,南至芜园东路,西至天山坞小区;根据《安吉县昌硕街道2023-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红线图》(2023年3月20日),地块总面积78196m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
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了解,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居房、吉祥寺和施工项目部,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目前地块内农居房已拆除,吉祥寺和东侧施工项目部暂未拆除。地块内未发现外来工业固废倾倒填埋情况,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生过污染事故,地块内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3月1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居房,地块用地规划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2023年11月22日)为居住用地(07),对应浙环发[2024]47号中的甲类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查阅调查地块相关的历史资料以及对业主单位、村委、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附近村民等相关人员的访问,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居房、吉祥寺和施工项目部,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施工项目部主要用于人员办公及住宿,主要污染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同时地块内历史无规模化种植、养殖,无外来填土,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因此地块内无污染源。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居民区、农用地、山地、学校、施工项目部、粮食加工厂、竹制品厂、废品回收站、转椅配件加工作坊等。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周边企业生产工艺分析了解,周边企业生产工艺简单,且均位于地下水相对下游区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因此,相邻地块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和污染物识别,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
的污染源,同时本次调查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安吉县昌硕街道2023-5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本次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结束,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