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峰街道浮玉南路东侧香溢路南侧地块位于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灵峰村,地块四至范围:北至香溢路,东至山地,南至居民区,西至枣园路;根据《灵峰街道浮玉南路东侧香溢路南侧地块规划红线图》(2023年3月15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6456m2,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
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了解,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居房、苗木基地等,2024年地块进行了场地平整,2024年4月地块开始进行建设灵峰街道第六初级中学,目前大部分区域已建设完成。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危废等填埋情况,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无地下工业设施,也无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投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农居房等,地块用地规划调整为中小学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2023年11月22日)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对应浙环发[2024]47号中的甲类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查阅调查地块相关的历史资料以及对业主单位、村委、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附近村民等相关人员的访问,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居房、苗木基地等,2024年地块进行了场地平整,2024年4月地块开始进行建设学校,目前大部分区域已建设完成。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因此地块内无污染源。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居民区、农田、山地、林地、河流、酒店、灵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竹木制品加工企业等。竹制品加工厂位于本次调查地块外西侧约105m,根据人员访谈及生产工艺分析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简单,无生产废水,主要生产废气为切割、削尖、打磨等过程的少量竹粉尘,主要为竹质颗粒物,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因此,地块周边无污染源。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和污染物识别,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
的污染源,同时本次调查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灵峰街道浮玉南路东侧香溢路南侧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本次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结束,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