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安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安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范围:安吉经济开发区包括三个区块,分别是核心区块、孝丰区块、梅溪区块,总规划面积51.38平方公里,含省级开发区50.51平方公里,化工园区拓展区块0.87平方公里。①核心区块包括三个小区块,总规划面积41.16平方公里,其中核准区块(昌硕街道)规划面积4.42平方公里,东至玉磬路,南至穆王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石佛路;重点区块(含递铺街道、孝源街道、灵峰街道)规划面积35.72平方公里,东至安吉县004乡道、西苕溪、妖怪山,南至云鸿路、浦源大道、苕秀路、古鄣路,西至梅灵路、S306、申嘉湖高速,北至申嘉湖高速;鞍山区块规划面积1.02平方公里,东至纵一路,南至横三路,西至纵三路,北至S306。②孝丰区块规划面积6.35平方公里,东至中山路、南溪,南至306省道,西至规划218省道,北至申嘉湖高速连接线。③梅溪区块规划面积3.87平方公里,东至302省道,梅溪大道,南至紫梅路、疏港路(八号路)、荆湾路,西至翠云山路、月亮山路、梅青路,北至梅林大道北侧规划一号路。
3、规划期限: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8年,远期2028~2035年。
4、发展定位:
①核心区块:全球绿色家居生产基地与数字智创中心,全国一流的生命健康产业集聚区, 全国绿色发展与“双碳”最佳实践典范地,全省开发区亩均效益的持续领跑者。
②孝丰区块:国家级竹产业示范园区、安吉县竹产业研究中心、产城融合样板区。
③梅溪区块:湖州的产业绿色转型样板区、西苕溪流域的港产城融合典范区、绿水经济带产业发展的核心引领区。
5、产业发展方向:
①核心区块:重点打造绿色家居“支柱”产业,做强绿色建材和港口物流配套,积极培育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电子信息三大新兴产业,全力打造绿色产业生态。
②孝丰区块:鼓励发展竹材及新材料应用、竹工机械及装备制造、竹健康食品产业,适宜发展竹制品智能制造、竹家居绿色加工制造、竹产业研发、展览与交流。
③梅溪区块:做大做优化工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两个主导产业,同时对绿色家居和绿色纺织等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完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电商物流等配套服务。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1、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规划区内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及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对纳污水体的影响,各污水处理厂应做好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工作,提高污水厂的安全运营和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杜绝污水厂废水非正常或事故排放。
(2)环境空气影响:经预测可知,在切实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污染物预测值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规划实施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区域开发过程中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且各自有一系列的干扰半径和防护距离。为确保噪声功能区达标,入驻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应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此外,应加强交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城区和居住区内严禁鸣笛。只要按照规划要求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噪声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4)固体废物影响:规划区内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同时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加强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可依托周边区域现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在加强收集、运输、处置等过程环境管理的基础上,各类固废均能够实现有效处置,同时应优化生产工艺,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实现固废“减量化”。总体而言,规划区内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将对规划区内局部原有生态结构系统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较为有限。通过合理规划与布局,明确生态空间清单及管控要求,可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规划区内部分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储存及使用,具有潜在危险性。通过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科学制定多级应急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措施,能够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一旦发生事故,依托企业自身及园区管理部门等多方协作,能够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以降低环境风险影响。
2、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优化企业废水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加强废水排放长效监控。强化企业内部废水管理,推动废水综合利用与节水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严格项目准入,加强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效率,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各种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
(5)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加强企业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建设。
(6)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做好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控。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规划区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廊道及生态节点规划,落实各级生态保护要求,减少对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影响。
(8)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园区与各企业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及应急响应体系。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综合分析,《安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在规划目标、发展定位、产业布局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总体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能够满足规划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安吉经济开发区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对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④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自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4年9月18日~9月30日,公众可通过向公告指定地址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或来电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 邮编:3133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388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 邮编:310012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6787206
电子邮箱:wjm0601@163.com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1)规划环评审查部门
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 联系电话:0571-28869159
(2)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单位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通讯地址: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2-5039970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