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描述

东湖街道屯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文化礼堂(配套服务用房)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屯里社区,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乡村道路,南至农田,西至在建居民区,北至农田。根据地块用地规划资料,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3114m2,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H14),后期建设为文化礼堂。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少量林地、草皮种植,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居房、河流、建材经营部、采摘园、农业观光园以及工业企业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已拆除)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本次规划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H14),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属于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居住用地(07);同时对应浙环发〔2021〕21号文中甲类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的历史资料及对用地单位、地块所在村村民的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林地、草皮种植,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现状为林地和草皮;农田区域种植水稻,后期种植草皮,水稻种植过程中使用农家有机肥、氮磷化肥和少量低毒农药;草皮种植过程中化肥主要有速溶复合肥、快绿美及长效肥,农药主要为有机化合物除草剂、多菌灵杀菌剂和乐果杀虫剂等,属于低毒无公害农药,其中有机肥使用量为50~100kg/亩,化肥使用量为25~50kg/亩,农药使用量为100~200g/亩。农药使用量较小且喷洒在植物上,主要被植物吸收,土壤和地下水中残留农药量低且低毒,因此影响较小;水稻和草皮种植活动使用的农家有机肥、化肥中含有少量重金属,主要污染物为镉、砷、锌、总铬。同时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无规模化种植、养殖活动,无外来填土或工业固废堆放。因此,地块内主要关注污染物为镉、砷、锌、总铬。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是农田、居民区、河流、建材经营部、农业观光园及工业企业等,通过对周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迁移、扩散途径分析了解,相邻地块的主要考虑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空气扩散沉降至本次调查地块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的影响,地块外主要关注污染物为苯并[a]芘、氟化物、砷、铅、汞、氯化物、镉、镍。

(4)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18个(含2个平行样品)。调查地块内建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建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监测井;共采集并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品)。

(5)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H14),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划分的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同时进行评价,氟化物、锌、总铬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之外的指标,可以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补充指标或美国EPA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进行评价。

(6)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内各点位土壤样品可检出项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因此,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

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除浊度超标外,其他可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

标准》(GB/T14848-2017) IV类水质标准限值;浊度为感官性指标,同时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为非饮用水源,后期规划为文化礼堂,地下水不会被开采使用;因此,地块内地下水总体来说风险可控。

(7)结论

东湖街道屯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文化礼堂(配套服务用房)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后续无需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安全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