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描述

安吉县孝丰镇2023-30地块位于湖州市安吉县孝丰镇竹根前村,地块四至范围:北至山体,东至地表水赋石渠道,南至表水赋石渠道,西至山体,地块总面积75249m2。地块中心点经纬度:E 119°31′59.207″ N 30°38′19.132″。根据《安吉县孝丰镇2023-30地块规划红线图(农转)》(2023年4月20日),地块总面积75249m2,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农村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文件,本地块规划为敏感用地,属于甲类地块,同时满足了(浙环发〔2021〕21号)文件中“第十四条”的5项条件,因此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并辅助快筛手段。

(2)地块内污染识别

通过查阅调查地块相关的历史资料以及对业主单位、村委、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附近村民等相关人员的访问,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山地,无规模化养殖活动,部分区域种植茶树,种植大致范围见图3-11,使用少量石硫合剂等低毒、低残留、易降解的农药,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生产企业,无家庭作坊,无外来填土,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因此地块内无污染源。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

根据历史影像调查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相邻地块历史主要为山地、农用地、地表水赋石渠道、居民区、道路,地块周边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生产企业,无家庭作坊,无规模化养殖活动,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综上所述,相邻地块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

(4)快筛结果

本次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在地块内布设44个土壤快筛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位。采用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XRF)和光离子化检测仪(PID)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表层土壤快筛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5)结论

安吉县孝丰镇2023-30地块位于湖州市安吉县孝丰镇竹根前村,地块四至范围:北至山体,东至地表水赋石渠道,南至地表水赋石渠道,西至山体。地块总面积75249m2,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农村宅基地。

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了解,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山地,无规模化养殖活动,部分区域种植茶树,使用少量石硫合剂等低毒、低残留、易降解的农药,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生产企业,无家庭作坊,无外来填土,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地块内道路为人员进出、地质勘探开挖,后续为建筑工人、设备出入使用;现场踏勘时未发现外来填土、外来垃圾等外来废弃物。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农村宅基地,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属于居住用地(07),对应浙环发[2021]21号中甲类用地,属于用地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通过历史影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山地,无规模化养殖活动,部分区域种植茶树,使用少量石硫合剂等低毒、低残留、易降解的农药,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生产企业,无家庭作坊,无外来填土,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地块内道路为人员进出、地质勘探开挖,后续为建筑工人、设备出入使用;现场踏勘时未发现外来填土、外来垃圾等外来废弃物迹象,因此,地块内无污染源。相邻地块历史主要为山地、农用地、地表水赋石渠道、居民区、道路,其中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生活垃圾集中由环卫人员运走集中处理,地块外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生产企业,无家庭作坊,无规模化养殖活动,无工业废水及固废产生,无固废、危废处置、贮存,因此地块外无疑似污染源。

同时在地块内布设了44个土壤表层快筛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表层快筛采样点位,地块内表层土壤现场快筛显示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综上所述,安吉县孝丰镇2023-30地块的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符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第十四条规定,本次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结束,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